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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出手整治“人情保”“关系保”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10 08:56:07

  近日,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发生,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我市在继续做好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申请和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工作的同时,明确将申请或享受低保群众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低保经办人员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申请或享受低保群众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也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并对经办人员、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亲属的范围进行明确。

  同时,我市组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各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签订承诺书,对如实备案、廉洁履职作出郑重承诺。进一步细化备案内容,对备案对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与其有关联的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救助金额等进行详细记录。若申请或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存在多重近亲属关系,按行政层级和职务高低顺序择其高者进行备案。要求乡镇(街道)对备案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对经审核符合条件拟纳入保障的按照一户一档,单独登记、单独管理,并及时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低保动态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对备案情况逐一审核、逐一入户核查,并作为重点复核对象,每季度至少复核一次,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

  截至目前,全市共按照规定备案142人,并及时启动新一轮复核复查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确保低保机制在阳光下运行。(记者 雷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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